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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我家进贼了,但我没报警35 岁生日那天,我加班到晚上十一点。

出写字楼时上海飘着毛毛雨,打在脸上凉丝丝的,像有人用刚洗过的手指戳你。

我掏出手机叫车,屏幕映出自己的脸 —— 领带歪了,衬衫袖口沾着咖啡渍,眼下的黑眼圈能当眼影用。

啧,典型的未婚高管惨状。

父母走得早,没什么亲戚,女朋友?

忙得连相亲都能忘,哪来的女朋友。

我在静安买了套二室一厅,按理说也算 “成功人士”,但家里乱得像被台风过境。

沙发上堆着没洗的衣服,茶几上外卖盒摞得能当积木,卧室被子团成个发霉的棉花糖,地板?

呵,我都快忘了瓷砖本来的颜色。

那天打开家门,我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。

玄关的鞋摆得整整齐齐,皮鞋擦得锃亮,连我那双穿了三年的拖鞋都洗得发白。

往里走,客厅亮得晃眼 —— 窗户擦得能当镜子,沙发上的衣服不见了,茶几上干干净净,连我昨天打翻的烟灰缸都洗得没一点痕迹。

我当时站在门口,脑子直接卡壳了。

这他妈是我家?

不是哪个保洁公司走错门了?

直到看见茶几上压着张便签。

字迹清清爽爽的,像初春刚抽芽的草:“太邋遢了,实在看不下去。

抽屉里拿了五百块当打扫费,别谢我。”

我:“……”合着不是保洁,是小偷?

我赶紧去翻抽屉 —— 果然,昨天刚取的六百块现金,剩了不到一百。

但再看看家里这光景,地板拖得能反光,衣服叠得方方正正放在衣柜里,连我卧室那团 “棉花糖” 都铺得平平整整,还摆了个歪歪扭扭的枕头。

这小偷…… 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?

换别人早报警了,但我盯着那张便签看了半天,突然觉得挺有意思。

活了三十五年,第一次遇到这么 “讲究” 的贼。

不偷值钱的,就偷点打扫费,还把人家里收拾得比钟点工还干净。

再说了,五百块钱,够我请个好几天保洁了,现在这情况,算我赚了?

我鬼使神差地没报警。

反而找了张便利贴,也学着她的语气写:“下次来记得再打扫,报酬五百,钱放鞋柜上了。”

写完把钱和便签一起压在鞋柜上,心里还挺期待 —— 这小偷要是真来,我家岂不是能一直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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